江苏省兴化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粮食烘干设施设备经营权招租公告

受兴化市文旅公司委托,现对园区粮食烘干设施设备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标的物:钢架结构的烘干房、厂房占地面积约为960㎡,江苏省三喜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SS-150型号循环式谷物干燥机14台,出厂安装时间为2016年9月。理论装载量为15000Kg。目前粮食烘干设施设备运行质态良好(按现状),同时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临时粮食仓储容量约150吨的厂房一间。
3.缴款方式:实行当场叫价、当场缴款(现金)。竞价涨幅部分,为应缴租金,未中标者当场退回。
①投标单位法人工商营业执照、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章)。如授权委托他人代理时,必须同时出具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章),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。
1.投标方在投标报名前应主动到标的物现场进行勘探,及时掌握和了解粮食烘干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,同时备索租赁协议,投标申请一经被招标方受理确认后,即视为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,并对有关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2.投标方在投标报名时须预交一年承租期底标金 5 万元,如中标不接标,底标金视同投标信用保证金,中标方自愿放弃。同时招标方可按投标方竞标叫价时的高低依次另行确定中标方,以此类推。如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串标行为,即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没收其投标信用保证金。
3.如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正式开标通知后,在开标日的当天,投标方须提前在正式开标前半小时到场,如出现无故缺席或迟到现象,即视其为弃权。同时投标方需提前备足竞标现金,以备竞价所需。
4.中标方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镇招投标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,预缴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抵应缴的租金。
5.未中标者从投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凭银行缴款回单退还投标保证金(不计息),如投标方逾期不主动退回投标保证金,不论时间多长一律不予计息。
6.在开标时谢绝非投标人员入场,室内应保持安静,服从会议主持人的安排,如有违反会场纪律而无理取闹者,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投标资格,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