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6-07-11 22:57:22点击量:

根据《关于印发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粤农农函〔2022〕830号),请各地结合前期烘干中心建设需求摸底调查情况,继续组织发动,按照《申报指南》要求加快申报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涉农企业(含粮食加工储运企业、供销社系统、农垦系统等)、农民(农机)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。
申报对象按照《申报指南》要求自主申报。项目由各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并出具申报函报送我局。
各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主体统一进行电子材料网上申报,申报邮箱为。网上邮箱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9日23:59。逾期发送的材料将不再纳入评审范围。
各县(市、区)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经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初审,加盖公章并汇编成册一式5份于2022年8月10日前报送我局,书面材料包括:1.申报函;2.项目申报表;3.项目附件材料;4.项目实施主体烘干服务承诺书。材料报送地址: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。联系人:杨明祥,联系电线。
附件:关于印发《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》的通知(粤农农函〔2022〕830号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