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列粮食烘干设备配备原则
发布时间:2026-09-30 01:02:49点击量:

(1)连续式干燥机应为顺混流、顺逆流、顺逆混流和混流(带缓苏段)形式。其中用于稻谷干燥时,应为多段干燥、多段缓苏的连续式干燥机。
(2)对于南方地区和北方稻谷产区,宜优先选用批式循环干燥机或混流(带缓苏段)连续式干燥机。
(4)应注重清理除杂效果,实现净粮储存。清理设备宜优先选用具备清除大杂、小杂和轻杂功能的组合清理筛,或采用初清、清理的两级清理流程。
(6)系统应配备容量匹配的缓冲仓、周转仓,并可根据实际需求配备晒场和罩棚。
烘干系统生产能力(按照玉米15%,稻谷、小麦5%标准降水)确定:连续式烘干机在东北地区烘干期按照135天计算,南方地区烘干期按照60天计算;批式循环烘干机日烘干能力参照农业部规定的装机容量*2批次,年烘干能力为装机容量*50批次计算;热泵辅助加热通风干燥,年两季干燥能力按设计产能*8批次计算。输送、清理设备产量与烘干机作业能力相匹配。
清理除杂系统生产能力确定,与烘干系统配备的输送、清理设备产量成系列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